【事项名称】人民调解服务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承诺件
【受理条件】
1.本地户籍及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
2.满足纠纷受理范围,即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调解的民间纠纷
3.纠纷各方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的不得调解。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人民调解申请书或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收费情况】不收费
【设定依据】
1.《法律援助条例》
2.《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
【办理地点】尚锦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510-85628170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