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支出型救助申请

【事项名称】支出型救助申请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承诺件

【受理条件】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居民。

【申请材料】1.申请人家庭所有人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房产证、残疾证、学生证件、市医疗救助病种鉴定表及一年内对应病种病历等相关材料。

2.赡(扶、抚)养义务人家庭所有人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房产证。

3.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信用承诺书。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注意事项

省、市经济状况信息比对需申请家庭所有人、赡(扶、抚)养义务人家庭所有人签字、按手印,先复印所有身份证、提供附件材料1和2,等比对结果出来后会告知是否符合,符合后会通知填写相关表格。

【收费情况】不收费

【设定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

3.《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5〕101号)

4.《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民助〔2018〕14号)

办理地点】尚锦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510-85628170

【办理时间】8:30-11: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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