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深度救助
2023-04-10 16:05:49

【事项名称】深度救助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承诺件

【受理条件】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城镇“三无”对象。

3.孤儿。

4.特困家庭。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2倍以内的。

5.因病家庭。即: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总额超过其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必须支出,且门诊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总额超出3万元,或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总额超出5万元的。

家庭必须支出指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明、收入证明、学生证明、疾病证明、医疗票据(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1.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2.核对。录入市核对系统,对申请人家庭及赡(扶、抚)养人家庭相关情况,应用省、市核对系统进行经济状况信息比对。

3.调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公示。将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公示7天。

5.上报。对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后报街道。

注意事项不予救助:

1.2套(不含)以上商品房,或者因拆迁有3套(不含)以上安置房。

2.拥有市场评估市值10万元以上家用车辆。

3.金融资产超过低收入家庭人均金融资产限额标准。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故意转移资产的家庭。

【收费情况】不收费

【设定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

3.《无锡市社会救助办法》(锡政规〔2016〕1号)

4.《无锡市市区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16〕86号)

办理地点】尚锦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510-85628170

【办理时间】8:30-11: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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