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申请受理和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业务

【事项名称】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申请受理和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业务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承诺件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1.本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复制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入住院记录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和相关复印件。

3.评估机构在提供失能等级评估服务时,认为对评估起重要作用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收费情况】不收费

【设定依据】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锡政办发〔2018〕154号)

2.《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锡人社发〔2019〕1号)

3.《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试行)》(锡人社发〔2019〕13号)

4.《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锡人社发〔2019〕14号)

办理地点】尚锦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510-85628170

【办理时间】8:30-11: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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