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时件
【受理条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具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收费情况】不收费
【设定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
2.《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业结算业务协调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异地就医经办服务规程》(苏医保规〔2019〕1号)
【办理地点】尚锦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510-85628170
【办理时间】8:30-11:0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