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2023-04-10 15:08:30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时件

【受理条件】1.本社区户籍居民。

2.幼儿医疗保险在孩子没入学前在社区办理留存,入学后在学校办理留存。

【申请材料】1.学龄前儿童: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申请表。

2.外地儿童:需另加(父母一方一年内社保明细、临时居住证)。

3.普通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填写申请单,网上系统操作办理。

【注意事项】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一定不能有误,如出现错误,需市局更改。

【收费情况】不收费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4.《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

5.《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61号)

办理地点】尚锦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510-85628170

【办理时间】8:30-11: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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